问题 | 职位薪资变更了,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还有效 |
释义 | 合同主体变更后,原合同仍有效。变更必须基于原合同关系,并不超出原合同范围。若原合同涉及对价关系,则仍可要求同时履行或提出抗辩。原合同债权的利益和瑕疵依然存在。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法律分析 合同主体变更后原合同还有效,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拓展延伸 职位薪资变更后,如何确定原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在职位薪资变更后,确定原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要查看劳动合同中是否包含有关薪资变更的条款,以确定是否有明确的约定。如果合同中存在相关条款,那么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即可。其次,需要考虑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关于薪资变更和合同效力的规定。如果劳动法律法规对薪资变更有明确规定,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最后,要考虑是否存在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的协商一致、公司内部政策等。如果双方就薪资变更达成了新的协议,且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新协议将取代原劳动合同的薪资条款。总之,确定原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需要综合考虑合同条款、劳动法律法规以及双方协商等因素。 结语 合同主体变更后,原合同仍然有效。合同变更的范围不能超出原合同关系的范围。如果原合同存在对价关系,当事人仍然保留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合同债权的利益和瑕疵仍然存在,合同变更不会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扩展延伸:在确定原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查看合同中是否有关薪资变更的约定。其次,考虑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最后,考虑双方协商和公司政策。综合考虑合同条款、法律法规和双方协商,确定原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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