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看守所在押人员放出来时,一般不会通知家属,需要家属自己掌握时间,以便到时候去接。 看守所羁押的罪犯或者犯罪嫌疑人予以释放的,看守所会直接给罪犯或者犯罪嫌疑人《释放证》后,让其自行离开,看守所不会通知家属去接,也没有义务通知。一般情况下,释放罪犯的,家属之前是可以探视的,会了解其刑期何时期满。释放犯罪嫌疑人的,是改变强制措施,办案单位、检察院或者法院会通知家属。 当在押人员走出看守所,家属去接时可以先提前问清楚看守所,或者让服刑人员询问清楚出所流程。有些看守所是在早上办理手续,有些则是在下午。有些看守所在出所的时候会涉及到缴费,或者是退款,家属可以带一张银行卡以防万一。同时家属也要记得带上身份证、手机、背包等。同时要提醒在押人员拿齐自己进看守所时上缴的证件,并且准备一套干净的衣服在出所时候穿。因为在所内,所有私人物品都会被印上油漆号码的,在押人员可以多准备一套衣服,专门交给民警保管,在出监的时候才拿来穿,就不会被印上油漆印了。 【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九条 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第五十二条 看守所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在出所时应当发给释放证明书:拘留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通知立即释放的。逮捕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逮捕,通知释放的。人民检察院作出免予起诉、不起诉决定,办案机关通知释放的。经人民法院审判后宣告无罪或者免于刑事处罚,通知释放的。看守所监管的已决犯服刑期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