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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使用权争议怎样的处理办法
释义
    土地权属争议的解决方式主要包括协商、政府处理和诉讼。
    (1)协商。这是当事人自行解决争议的最基本的方式。我国法律鼓励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解决纠纷。
    (2)政府处理。当事人发生土地权属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也可以依照《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规定的管辖权限,向有关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申请。
    (3)诉讼。对有关权属争议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为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但需要注意的是,土地权属争议的解决,应先采用行政处理的方式;当事人未经行政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者其他主管部门有关土地、矿产、森林等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的处理决定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作为行政案件受理。”故诉讼的类型是行政诉讼,而不是民事诉讼。
    集体土地使用权处分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使用权处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流程为:先向当地的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工业用地转让的材料,工作人员对是否符合工业用地的转让条件进行审核,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还需要把相关的材料递交到国土资源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双方签订转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处理的方式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处理的方式是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要形式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取得对集体土地进行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民事权利。集体土地使用权有以下三种形式:
    1.宅基地使用权。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
    2.自留地、自留山。自留地、自留山是农业合作化以后集体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土地。自留地主要是菜地,自留山主要为解决社员的生活用材。
    3.乡村企业和公用事业。农民举办乡村企业,或乡、村兴建公用设施需要占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经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同意或决定外,还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土地使用者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兴办乡村企业,土地使用权必须折价作为企业的出资,由土地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出资的收益。乡村企业终止时,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能继承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属于国家的,人民并没有继承权,因此是不能够进行继承的。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用来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个人、组织、企业及单位都不能侵犯。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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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9:4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