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住房该怎样摇号 |
释义 | 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规则指引和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规则指引已经出台。其中,《指引一》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购房需求,购房登记须上统一网站实名登记,不得设置不利于登记购房人的条件。《指引二》则规定了成都摇号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居民家庭、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符合我市住房限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规定,成都房地产与房地产业协会制定了《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规则指引》(下简称《指引一》)。此次摇号选房细则五个关键点: 1、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购房需求 《指引一》表示,为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解决居住的现实需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当地房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不低于当期准售房源总量的10%公开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购买”。 2、购房登记须上统一网站实名登记 购房登记应本着公开、公平、有序的原则,公开接受实名购房登记,并保持购房的登记、摇号、选房、签约主体信息(姓名及身份证明)一致。 3、不得要求打印的银行存单或账户交易明细等高于意向房源首付款 4、不得设置不利于登记购房人的条件 5、登记通过却连续2次不参与按序选房将一年禁入 进入公证摇号阶段后,根据相关规定,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还制定了一份《成都市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规则指引》。 二、成都摇号需要什么条件 1、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定婚龄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以个人为居民家庭;夫妻离异的,购房登记时离婚应已满三年; 2、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 3、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非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为我市户籍居民。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商品住房的销售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购房人具有公平的购房机会。为此,许多城市采取了商品住房摇号选房的方式,以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但是,摇号规则是否公平公正,仍然需要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管和制约。 在成都地区,根据相关媒体报道,商品住房摇号规则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购买人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且五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可以参加摇号。 2. 购买人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且五年内有住房交易记录的,可以参加摇号,但需要提供五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证明材料。 3. 购买人家庭既拥有一套住房且五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又拥有一套住房且十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可以参加摇号,但需要提供十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证明材料。 从以上摇号规则可以看出,成都商品住房摇号规则具有一定的公平性,但也存在一定的人为因素。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商品住房摇号规则的监管,确保规则的公平公正实施。同时,购房人也应该保持理性,不要过度追逐摇号,以免影响其他购房人的公平购房权。 结语 根据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规则指引,成都房地产与房地产业协会制定了摇号选房细则。其中,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购房需求,购房登记须上统一网站实名登记,不得要求打印的银行存单或账户交易明细等高于意向房源首付款,不得设置不利于登记购房人的条件。进入公证摇号阶段后,还需遵守《成都市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规则指引》。购房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居民家庭、无自有产权房且无住房转让记录、购买商品住房位于限购区域等。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9-03-24)\t第四条\t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9-03-24)\t第三十一条\t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9-03-24)\t第三条\t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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