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地产招投标流程: 1、根据项目经营计划与总进度计划的要求编制采购计划; 2、考察确定入围单位,确定对入围单位的要求; 3、确定合同形式,编制招标文件; 4、审批入围单位,审批招标文件; 5、发放招标文件、踏勘及答疑、回标、开标、评标、定标; 6、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书或者保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条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