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情期间断交社会保险可以补缴吗 |
释义 | 疫情防控期间,参保人员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造成医疗保险中断缴费的。可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根据本市相关规定补缴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保险费。不过各地政策可能会有不一样的规定,建议大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而且在疫情期间,延期办理期间不影响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待遇享受和权益。  总的来说,本次疫情防控期间内到达退休年龄需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的人员,可延长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办理,符合条件的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的当月起,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 可以补缴多久的? 个体参保人员:受疫情影响中断缴费 1. 养老保险:可以从2019年1月起补缴到当前,在成都大家都知道,养老需要累缴15年,退休后才能享受养老金(本地户2011年7月前参保的本地户可以在法定退休年龄一次补清养老险),养老险断保会影响到养老金额。 2. 医疗保险:已经缴至2019年9月的,可以申请补缴2019年10月起中断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险需要连续缴满1年才可享受住院报销,想要终身享受必须要连续缴满15年或是累计缴满20年,超过4个月未缴视为断缴。 拓展资料:注意:疫情解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之日)后三个月内可以申请补缴,且不加收滞纳金,之后就不能补缴。(前几个月个人社会保险还没缴的,搞紧行动起来,免得影响你住院报销等各项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员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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