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争取探视权,孩子拒绝探视该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后父母未能就子女抚养达成协议,有探视子女权利的一方或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中止探视权的情形包括父或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应依法中止探视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权的权利。法院可以终止探视权情形包括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 法律分析 在离婚后,如果父母没有达成关于子女抚养的协议,那么有探视子女权利的一方或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法院可以中止探视权的情形 当父或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视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权的权利”。 (三)法院可以终止探视权情形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探视子女,若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经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终止探视权。” (四)争取探视权,应该具体明确探视权的相关问题——时间、地点等 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对于孩子的探视权行使时间、方式、地点等问题,进行约定。从具体情况出发,衡量当事人的生活情况,调解出相对适合的时间地点,既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也不影响离异男女今后的生活。 因此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应该受到重视,如果仅仅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 孩子拒绝探视该怎么办 探视权在执行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子女拒绝探视的情况或者一方不让其探视孩子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应该根据不同情形区别对待。 1、如果孩子是被教唆、利诱、恐吓而表示不愿接受探视的情形 对于子女是受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当事人或家人的教唆、利诱、恐吓而表示不愿接受探视的,人民法院就应当继续执行案件。此时法官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对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责令其改正自己的错误行为。 2、子女的年龄和实际辨别能力判断 根据子女的具体年龄和实际辨别能力,正确判断出子女拒绝自己父或母进行探视的真正原因,然后对症下药,依法处理。如果孩子有判断能力,就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不能强制执行。 3、做好子女的思想工作 法官责令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配合法官对子女进行思想教育,以说服子女同意并接受父母另一方的探视。 身处离异家庭的孩子,最缺乏的是源于父母的关爱。合理的行使探视权,可以增加对孩子的关爱,尽可能地弥补对孩子带来的愧疚。如果离异的一方长期拒之门外,不让其接触孩子,或者探视子女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等情形。那么,您可以请律师帮你打官司,提取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请求。 结语 离婚后,如果父母没有达成关于子女抚养的协议,那么有探视子女权利的一方或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应该受到重视,如果仅仅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