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民法典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人期限多长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债务担保的,依据担保方式确定担保期限,如果担保物权担保,担保期限不固定,主债权有效担保就有效。保证担保期限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 【 担保物权消灭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担保期限对应的法律责任 担保期限对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而 连带责任保证 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也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