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离婚时签署财产协议要谨慎,最好公证,只有共同财产才需要分割,协议必须自愿签署,不存在欺诈、胁迫情况,必须双方亲自签署。否则协议无效。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注意以下事项:签订财产协议时要谨慎,最好可以办理公证,避免对方不按照约定履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共同财产才需要分割。分割财产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签署,存在欺诈、胁迫情况的协议无效。必须由双方亲自签署,否则协议也属于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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