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赔偿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释义
    离婚损害赔偿的注意事项及离婚赔偿的举证问题。
    离婚损害赔偿要注意过错种类、时间限制、责任主体和赔偿范围,并提醒婚内损害赔偿不受保护。离婚赔偿的举证问题需要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应提供技术和立法上的支持。
    法律分析
    觉得婚姻对自己造成了心灵上或身体上、精神上的伤害时,离婚的时候其中一方是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对方给自己一定的金钱上的补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这个赔偿虽然是很好,只是在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要注意哪些问题?
    离婚损害赔偿要注意哪些问题?
    损害赔偿是修改后的《民法典》新增加的一项法律制度,是在一定条件下对造成婚姻关系破裂存在过错的一方婚姻当事人给予的法律制裁。在离婚损害赔偿有关司法和婚姻生活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过错种类: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4种情形是婚姻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除此之外的其他过错,都不构成婚姻损害赔偿责任。
    (2)时间限制: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婚姻损害赔偿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的,或其在一审时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法院调解又不成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责任主体:对婚姻关系破裂存在过错的一方婚姻当事人,造成婚姻关系破裂的第三人,不是婚姻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4)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5)特别提醒:婚内损害赔偿不受保护。一方面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婚姻损害赔偿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另一方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婚姻损害赔偿请求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离婚赔偿赔偿怎么举证?
    既然离婚损害赔偿诉讼也是侵权诉讼的一种,自然涉及到了举证问题。一般侵权行为举证责任在原告,而实际情况下,离婚诉讼受害方举证困难已经不是小范围的问题。特别是对于重婚的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无过错方要获取证据,可以说是相当困难的。在没有正当途径获取证据的情况下,不少当事人会采取违法的、侵犯他人权益的方式采集证据,这很容易激化矛盾,引起社会的不安定。
    因此,法律应对以什么途径获取的证据才能作为法定证据使用作出明确规定。对采用非法手段和侵犯人权的方式获取的证据要宣布无效,并规定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必须给予受害方技术和立法上的支持,比如我国已经出台相关规定,在对待破坏婚姻行为的取证上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介入。
    结语
    离婚损害赔偿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过错种类、时间限制、责任主体、赔偿范围以及举证问题。过错种类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无过错方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或在离婚后1年内单独提起诉讼。婚姻关系破裂存在过错的一方婚姻当事人是责任主体,第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举证问题是离婚损害赔偿诉讼中的难题,应明确规定合法获取证据的途径,并宣布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无效。同时,受害方应得到技术和立法上的支持,例如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介入取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1 7:4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