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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20
释义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20, 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细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方便人民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其所依附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
    不动产抵押生效条件?
    不动产抵押生效要件是办理抵押登记。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另外,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的规定。
    以上就是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20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细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方便人民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其所依附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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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4:2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