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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协议放弃探视权有效吗
释义
    离婚协议放弃探望权是无效的。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父或母特有的权利,是一种延伸的亲权,不能自由处分。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不仅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不能由离婚双方自由处分或抛弃。
    一、探望权可以接回家住吗?
    关于探视孩子可不可以接回家的问题,首先是由夫妻双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约定的。所以,如果双方约定探视孩子时可以接孩子回家,那么就可以把孩子接回家;如果双方约定探视孩子时不能接孩子回家,那么就不能把孩子带回家。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二、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探望权又称见面权、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所享有的短期探望、接触、见面、交往、共同生活的权利。从法律角度看,探视权是一种基于亲权的派生权利。只要存在身份关系,探视权就应该是不直接支持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判决、调解、离婚协议约定子女探望权,但在实际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绝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通过当地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收集有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但是应当指出,法院执行一般只采取措施排除障碍,而不是对儿童本人采取强制措施。
    三、怎样才能取消一方的探视权?
    探视权是无法取消的。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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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3:2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