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次数是多久一次? |
释义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具体次数可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父母需协商解决孩子抚养问题,以减少对孩子的伤害。根据孩子年龄不同,需做出不同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诸法院,由法官判决。 法律分析 孩子探视权一般一个月有四次,也可以四次以上,具体次数法律并没有作统一规定,司法实践中诉讼离婚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一个月探视两次到四次,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协议解决,约定探视的时间、次数、方式等问题,探视的次数依当事人的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段婚姻关系的解除,孩子是其中最无辜的。而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处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可以说是尽可能的减少因此给孩子造成的伤害。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在讨论抚养权归属问题的时候,必须要做出不同的处理。在父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按照双方协商的处理。若是不能达成一致,也可起诉到法院,由法官依法做出判决。 拓展延伸 孩子探视权的法律规定:如何确定探视次数和频率? 确定孩子探视权的法律规定中的探视次数和频率,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法律通常会强调保护孩子的最佳利益,以确保他们与非监护人保持稳定的联系。其次,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家庭环境等因素来决定探视的次数和频率。此外,法律还会考虑监护人之间的合作程度以及孩子的意愿。通常,探视可以是定期的、每周、每月或每年一次,具体取决于具体情况。最重要的是,法律目的是确保孩子与双方监护人的关系稳定且有益,以促进他们的成长和发展。 结语 离婚后,父母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具体次数法律未作统一规定。根据司法实践,法院通常判决每月探望两到四次。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协商解决,并约定探望的时间、次数和方式。《民法典》规定,若协议无法达成,可由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如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法院可中止探望,待情况消失后恢复。解除婚姻关系时,妥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可减少对孩子的伤害。根据孩子年龄不同,需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双方协商一致时按协商结果执行,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起诉,由法官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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