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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京身份证初次申请所需材料明细
释义
    南京身份证办理要求及流程。初次申领需提供户口簿、办证通知单,如无法提供通知单需监护人证实或核实户籍证明。16周岁以上需书面申请、户口簿,并经民警核实。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办理和申领。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7-10条。申请时需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交验居民户口簿。
    法律分析
    一、初次办理南京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1)年满16周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申领人须出具户口簿、《办证通知单》,因故无法出具《办证通知单》或者对证件登记项目有异议的,须由申领人的监护人证实说明或者核实原始户籍证明材料后办理。
    (2)超过16周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申领人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出具户口簿,并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
    二、南京身份证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业务窗口提出身份证办理申请。
    2、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于不在管辖范围内的不予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不符合规定的,予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于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办理:窗口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为申请人办理身份证登记,并制作身份证。
    4、申领:申请人领取身份证并进行领取登记。
    三、南京身份证办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1号)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九条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结语
    南京身份证办理需提供户口簿、办证通知单。超过16周岁者需书面申请并经调查核实。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办理和申领。法律依据为《居民身份证法》第七至十条。请前往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办理,并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后,原居民身份证的停止使用日期由国务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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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3: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