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贵港市职业病诊断机构延续审批什么时间办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二、贵港市职业病诊断机构延续审批的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三、贵港市职业病诊断机构延续审批的受理条件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13年2月19日卫生部令第91号) 第六条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相应的诊疗科目及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职业病诊断医师等相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场所和仪器、设备; (四)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四、贵港市职业病诊断机构延续审批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