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 法律依据: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四条 村书记选拔任用人选必须政治强、作风正、靠得住、有本事,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政治立场坚定,不信教,不参与宗教活动,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方面敢抓敢管会管。 (三)作风正派,处事公道,廉洁奉公,依法办事,群众拥护。 (四)年富力强,有一定的市场经济知识和农业科技知识,有致富本领,能够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 (五)顾全大局,作风民主,团结干部,联系群众,有一定的宣传教育、组织动员群众推动工作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