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动迁房子如何过户手续 |
释义 | 动迁安置的房子过户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产权调换合同或房屋购销合同、测绘调查表、平面图、完税凭证、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等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拆迁安置房登记申请,到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 一、办理房产证所需资料有哪些 (一)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三)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四)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五)因购房者的不同情况,需要准备的资料也有所不同,分析如下: 1、当购房人已婚准备,准备的资料如下: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2、当购房人为单身,准备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3、当购房人为单位,准备的资料如下: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二、安置房怎么买买卖要注意什么 买卖安置房的手续是: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缴纳首付款,由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以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等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安置房变更登记申请、进行过户。 三、房产证在哪办 房产证办理要到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办理。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2、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办理房产证需要的资料有: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原件; 2、房屋购买销售统一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 5、房屋购买人如果已经结婚了,这样就需要房屋买卖双方带上身份证复印件,还需要带上房屋买卖双方身份证进行校验; 6、房屋购买人如果已经结婚了,房屋购买人需要带上房屋购买人的婚姻证明复印件,还需要带上结婚证的原件用来校验; 7、房屋买卖双方如果任何一方不能亲自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如果委托办理房屋房产证第三方代办,则需要同时提供房屋购买者夫妻双方私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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