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或者虚构情况,被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对冠心病的诊断存在争议,那么保险公司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拒绝赔付的合理性。同时,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保险人应对保险标的和有关事项进行勘验、检查,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有义务对被保险人进行保险监督。因此,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对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进行充分的勘验和检查,就不能轻易拒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七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 2.《保险法》第三十八条:“保险人应当对保险标的和有关事项进行勘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