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磋商文件没写明可以在合同写明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应是签订的合同条款。如果投标文件(附录)提出了其他内容,招标人接受的,签署合同时相应内容应以投标文件为准。如果有条款未明确,应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跟合同签订没有实质性关系。只有投标文件提出的(要约)被招标人接受(承诺)才构成合同,可以要求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相关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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