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出,学籍何去何从? |
释义 | 大学毕业生就业选择与留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协议,享受档案保管、证明出具、户口转移等服务。就业单位有无人事权决定了档案和户口的迁移方式。毕业生应了解本校政策和当地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就业方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可提供多项服务,包括档案保管、证明出具、党员关系转接等。 法律分析 1、选择留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规定,大学毕业生如在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其户口、档案可以免费保留在学校两年。 按照这项规定,毕业生只要与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档案、户口留校协议即可暂时由学校免费保管,在这二年免费保管档案期间。该生档案仍旧属于学籍档案,学校无法给该生出示有关人事关系的证明。 尽管有国家政策,许多学校在办理这项服务时很慎重,需要办理的大学生需要了解本校政策。 2、在无人事权的单位就业,就业后还可以选择将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人事部门。在这方面很多大学生存在误解,尤其是来自农村的学生担心会不会转为农村户口。 实际上生源地的人事部门多指地级市的人事局,但各地方政策规定会有所不同,如辽宁省是要求由辽宁省教育厅接收;而黑龙江省则是人事厅统一接收;还有的省市要求应届生档案户口派回省高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是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这就需要毕业生咨询当地的接收单位,然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3、在有人事权的单位就业,就业后把档案和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直接由就业单位接收其档案,工龄会在档案里逐年增加,户口则直接落户在当地户口管理部门。 4、选择与毕业学校所在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协议,此协议期限一至三年不等,期满后可续签或是终止协议。在协议期内,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毕业生提供:档案材料保管、查询;出具出国(出境)政审、升学、就业、考研、结婚等相关证明;办理落户手续;为毕业生党员提供组织关系转接,代收党费,进行年度考核,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结语 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大学毕业生可选择留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免费保留户口和档案两年。但需注意不同学校的政策差异。若就业单位无人事权,毕业生可选择将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人事部门,具体办理手续需咨询当地接收单位。若就业单位有人事权,档案和户口将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另外,与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协议可获得一系列服务,如档案保管、证明出具、落户手续等。协议期限可续签或终止。毕业生需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合适的就业指导中心或人事部门,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第十四条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的转学证明材料与入学证明材料相同),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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