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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醉驾出国旅游有影响吗
释义
    可以的,醉驾不是公安部规定不可申领护照的类型。
    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公务员出国旅游新规定是如何
    公务员出国旅游新规定是如何,根据《公务员法》第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应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公务员以及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第四条,下列国家工作人员(以下称“登记备案人员”)申请因私事出国(境),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国(境)的意见。
    (一)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二)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县级以上金融机构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三)各部门、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
    旅行社经营出国旅游业务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咨询解答
    旅行社经营出国旅游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国际旅行社资格满1年;
    (二)经营入境旅游业务有突出业绩;
    (三)经营期间无重大违法行为和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中国公民到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公布的出国旅游的目的地国家以外的国家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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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知识】未经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经营或者以商务、考察、培训等方式变相经营出国旅游业务。
    相关法律规定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三条旅行社经营出国旅游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老赖可以旅游吗
    对于已经被确定为失信的被执行人而言,高消费旅游是不会支持的,如果说是一般的旅行的还是可以的,主要是看消费的水平达到了何种程度。
    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发生旅游纠纷有哪些投诉途径
    1、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消费者在旅游中遇到旅游服务质量问题,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消费者投诉的情形有哪些
    一、旅游消费者投诉的情形有哪些1、根据旅游投诉暂行规定,只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游活动中发生的投诉。消费者必须是旅游活动中的直接利益关系者。必须有明确的被投诉者、具体的投诉请求和事实依据。2、法律依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二条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协商;(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消费者投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应及时投诉,并出具所购商品的有效发票,保修卡等物证,只有在有效“三包”期内并具有有效发票等凭证的商品才能享有“三包”权利;2、应实事求是的反映所购商品时出现问题的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审理投宿时曾发现有些消费者因气愤或怀有不正当目的,故意隐瞒、夸大或缩小事实,给解决问题低俩困难;3、应保持所购商品的原样,不能私自拆卸所购商品。“三包”规定申明:因非保修单位拆卸、损坏的商品不实行“三包”,而经私自拆动的商品较难确定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方;4、不无理取闹,刁难对方,应认真听取行政部门的调节意见,在有关法规,法规的基础是解决问题。
    
     该内容由 王伟凡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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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3:3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