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2、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法律依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1、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2、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3、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