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需要。 除去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流动摊贩和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不需要办理 营业执照 的,其他在固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都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法律客观: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九条 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