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父亲过失犯罪的,如果不是处于服刑期的,不影响子女或亲属的报考公务员活动中的政审。 【法律依据】: 《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 第七条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核不合格。(一)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抵制、反对言行者;(二)因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正在受审查尚未有结论者或虽有结论但不适宜录用为公务员者;(三)因工作失职或不负责任,给党和政府的声誉、国家财产以及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损害者;(四)组织纪律涣散,经常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者;(五)思想作风不正,破坏团结造成不良影响者;(六)有民族分裂思想,参与民族分裂活动者;(七)参与赌博、吸毒、卖淫、嫖娼、流氓斗殴及从事封建迷信活动者;(八)违反外事纪律,泄露党和国家机密者;(九)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十)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者;(十一)近三年内因违犯党纪、政纪受到纪律处分者;(十二)近五年内被国家行政机关辞退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