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还算婚前财产吗 |
释义 |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一、房产证上有两个人名字该怎么分割财产 房产证上有两个人名字的分割财产情况如下: 如果产权登记中有另一方的名称,另一方财产有产权份额。但是有名字分割不一定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的问题,有协议的应从协议开始,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地产的贡献等因素。如果是婚前买房,没有共同还款部分,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称,那么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所有。 二、房产证上加名字有法律效力么如果有纠纷怎么处理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三、离婚那房子该如何分配 1、如果是婚前一方买房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的,视为是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婚前买房但是在房产证上添加配偶的名字的,视为是对配偶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分割。 3、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管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在离婚时协议不成,应当由法院分割。 4、一方父母在双方结婚后赠与的房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分割。 5、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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