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个人买房加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因为是对女方的赠与。如果女方有出资证据,则为共同财产;按揭购买且婚后共同还款的除首付外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1、婚前个人购买的房子加上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 2、因为这种行为被视为对女方的赠与。结婚前购买房子并写上女方的名字,如果是合资购买,一般认为是男方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女方有证据证明出资,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如果是按揭购买的,婚后共同还款,除去首付部分,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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