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额预选时,可以集中投票,也可以分代表团投票,由大会统一计票。差额选举的形式有两种: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二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三十一条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 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三十六条 差额预选时,可以集中投票,也可以分代表团投票,由大会统一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