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 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因工受伤的赔偿费用由单位支付的月 工资 标准来支付。 工伤事故赔偿 标准主要按照 伤残 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一、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5、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6、 六级伤残 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7、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8、 八级伤残 =本人工资×11个月 9、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10、 十级伤残 =本人工资×7个月 二、 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5、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6、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劳动合同 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 的,由 工伤保险 基金支付一次性 工伤 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