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深圳市社会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按规定分担缴纳,不得由个人自行缴纳。因此,个人不能自己交纳社保费用。 法律依据: 1.《深圳市社会保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按规定分担缴纳,不得由个人自行缴纳。”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共同缴纳。”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共同缴纳,不得由个人自行缴纳。” 因此,个人在深圳不得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如果有需要,应与雇主协商商定缴纳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