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急性心肌炎算不算重疾?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中应具体规定重疾范围。但如果保险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四条: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患有保险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所需的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生活补贴、身故保险金等责任的保险合同。 2.《重疾保险条款范本》第二条:本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是指以下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终末期肾病、多个肢体残疾、深度昏迷、重型烧伤、特定重大器官手术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的解释发生争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合同的内容、交易习惯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解释。 根据《保险法》和《重疾保险条款范本》,急性心肌炎被认定为重大疾病之一,但如果具体保险合同中未将其列入重大疾病之列,则需要根据合同内容、交易习惯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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