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规,办理房屋交易委托书需要提供的资料有一定的要求。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二十二条:房屋权利可以转让、赠与、交换、抵押、出租和转借。房屋权利的转让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房屋权利转让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2.《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申请预告登记、抵押权登记、房屋转移登记、查封登记、异议登记的,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构提交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资料和证明文件。 3.《房屋买卖合同》第四条: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时,应当将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对。 综上所述,办理房屋交易委托书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委托书、身份证明文件、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具体的要求可以根据当地的法规规定进行补充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