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只知道被告人姓名不可以起诉,因为起诉状必须记载的事项包括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只有被告人姓名法院无法联系到被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