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妻子私自生下夫妻两人的孩子时,到底谁应当承担抚养义务?如果双方协商同意共同生活、抚养子女,当然皆大欢喜。但若丈夫一方认为另一方侵害生育权的行为极大地伤害了夫妻的感情,提出离婚请求,此时如果双方已协商同意由一方承担抚养义务,可以视为是对自身权利的一种处分,应该许可。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该方不得拒绝承担抚养义务。 因为父母抚养子女是一种法定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基于血缘关系产生,是法律对未成年子女的特殊保护,不是根据自己的意志就能拒绝承担的。只是在此种情形下,丈夫可以作为无过错方就该行为提出离婚请求,要求妻子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