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家公司的法人要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一家公司的法人要具备的条件包括法人名称、组织机构、住所以及经费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法人注销时,资格终止。 一、公司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吗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是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但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如分公司是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 法律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所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有民事权利能力。 二、分公司能当股东吗?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根据我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股东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等事项承担责任,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所以不能独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其不能成为股东。 三、分公司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吗 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显然,分公司是公司管辖下的法人分支机构,没有单独的法人资格。分公司无独立财产,财产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分公司不独立享有权利和义务,经营收入归公司所有。当然,在民事和商业活动中存在行政违法行为,行政责任由公司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