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不还钱可以起诉借条上的证明人吗? |
释义 | 起诉借条上的证明人是不可行的,因为证明人只是第三人,不负法律责任。但如果证明人实际上是担保人,担保人应垫付借款人无法偿还的债务,否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原则上不得起诉借条上的证明人,因为证明人只是见证借款事实的第三方,不是担保人,对借款不负法律责任。但如果证明人自以为是“证明人”,实际上却是担保人,在借款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担保人应代为垫付。如果担保人拒绝还款,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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