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当事人觉得法院判的不公,实际上就是不服判决,可以先上诉,上诉后依然不服的,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诉,也可以向当地政府和人大等提出司法监督,但是一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当事人在申诉过程中,也要依法申诉,不能违法闹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