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仲裁案件中的证据,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允许弱化证据的证明。但是,仲裁机构常常会根据具体情况,通过慎重考虑证据的可信度和证人的证言等因素,对证据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仲裁庭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审查证据,并将证据提交对方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就已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对对方的主张,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证明材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三条规定:“证据的效力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证据的来源、内容、形式、真实性等因素综合评价后认定。” 因此,仲裁机构对于证据的处理,应该根据证据的可信度和证人的证言等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并根据具体情况来做出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