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交房正常情况下都会提前三十天通知。交房的时间其实是根据合同当中规定的时间确定的,即购房者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当中,看到房屋具体交房的时间,然后往前推一个月即可。收到开发商交房通知之后,购房者要准备相关的费用,因为在交房的时候需要缴纳物业费和房屋维修基金。 参与房屋的验收工作需要由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这里面涉及到的部门比较多,因为有很多的环节。比如对于房屋的建筑结构以及规划、环保,消防部门等等都要参与验收的工作。而且参与者有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都需要参与进来。所以验收只是商品房验收其中的一个环节,合格之后,要出具验收合格的备案表。如果有问题,需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综上所述,交房一般情况下会提前三十日通知,但是具体的交房时间是根据合同约定来确定的,收到开发商的交房通知后,要准备缴纳相关费用。房屋验收参与的部门属于多个部门,每个部门有对应负责的项目,有问题需要及时提出整改。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