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支出型困难家庭证明申请如下: 1、需要出具困难证明的同学,必须带在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村或社区居委会出具困难证明; 2、如果有低保证、残疾证、低收入家庭卡、城市特困家庭证、重病医疗诊断书和治疗费用发票等困难证明可以一并带上; 3、证明开好后需要加盖居委会公章,而后到上一级乡镇或者街道民政(社会事业)部门再加盖一个公章方能生效,有些学校可能需要三级公章,也就是乡镇或者街道再上一级的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然后交至学校。有时还需要另外填写一个申请表格,也是需要盖章的。 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条件有: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户籍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3、家庭收入扣减认定的医疗、教育、残疾康复和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后,人均年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或者低保边缘家庭救助范围。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十条 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直接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