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婚后赠与的个人财产,只登记一个人名下则是个人财产,登记双方名字则为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收益、知识产权、继承或赠与的财产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法律分析 1、婚后父母赠送给的财产,如果只登记了自己的名字,那就是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登记了双方的名字,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管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本法第1063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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