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在医院感染新冠可否主张赔偿 1、在医院感染新冠可以主张赔偿。医院内感染,可以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只要鉴定出结果是因为院方的疏忽导致新冠感染的,那么病人就可以向该医院索要赔偿。 2、法律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和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一)未建立或者未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 (二)未设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以及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三)违反对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 (四)违反无菌操作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 (五)未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六)未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提供职业卫生防护。 二、传播者的过错表现形式有哪些 有证据证明新冠肺炎病毒传播者在明知自身处于确诊感染、疑似感染或者携带病毒,或者感染新冠肺炎高度可能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其存在过错: 1、隐瞒病情、接触史、旅居史的; 2、拒不接受检测、隔离等措施的; 3、未依照政府部门防控要求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履行相应行为的; 4、其他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之规定行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