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会议纪要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
释义 | 会议纪要不具备法律效力,即使是最高法院的会议纪要也不能作为司法文书的依据。然而,一般民事主体间形成的《会议纪要》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需遵守其中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分析 会议纪要没有法律效力。 1、即使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会议纪要,人民法院的会议纪也不得成为适用的依据,不得在司法文书中援引。 2、一般民事主体间形成的《会议纪要》,具有设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内容,且各方当事人已达成一致,应当认为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需遵照执行。 拓展延伸 会议纪要的法律效力如何界定? 会议纪要的法律效力界定是指确定会议纪要在法律上具有何种约束力和效果。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判例,会议纪要的法律效力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首先,会议纪要是否被法律认可为证据;其次,会议纪要是否经过法定程序和授权;再次,会议纪要内容是否准确、完整、真实;最后,会议纪要是否涉及与法律相关的权益和义务。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对会议纪要的法律效力界定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具体情况中,需要综合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确定会议纪要的法律效力。 结语 会议纪要的法律效力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取决于多个因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判例,会议纪要是否被认可为证据、是否经过合法程序和授权、内容的准确性和涉及的法律权益等都会影响其法律效力。因此,对于会议纪要的法律效力界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参考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22修正):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予以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20修订):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国家加强档案工作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档案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其中档案专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22修正):第四章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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