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误工费是怎么赔偿的 |
释义 | 误工费按以下计算公式赔偿: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工收入*误工时间; 2、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工时间*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 3、不能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误工费工时间*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 正确理解误工费问题,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1、判决侵权人对被侵害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基础是损害后果与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不同案件中的受害人因生活在不同地区,从事不同职业,收入上必然存在差异。因为受害人行业、岗位上的差异,必然导致在误工费计算方式上存在着差异; 3、赔偿的学理原则,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以侵权造成的损害发生前后,受害人财产减少的差额作为计算标准,即实行差额赔偿原则。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定型化标准赔偿; 4、误工期间,一般侵权,尚未造成受害人死亡、残疾的,按照受害人就医的医疗机构确定的时间为准,一般称之为非持续性误工。残疾的,误工时间计算到定残日前一天。死亡的,侵权之日至死亡之日为误工时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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