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个月左右。案件在立案之后大概需要在一个月之后才能开庭;具体的要以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一般案件在立案之后先要进行答辩,再者就是进行组成合议庭,从而进行调解,最后才会进行开庭。 开庭审理的程序如下: 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进行法庭调查; 4、进行法庭辩论; 5、评议和宣判。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做出判决。 开庭前的注意事项如下: 1、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诉讼; 2、携带本人身份证,一起起诉状等诉讼文书; 3、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如果有证人出庭作证,需要让证人亲自来法庭并且携带身份证证; 4、开庭时遵守法庭记录。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