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行政拘留期间被调查查明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的,行政拘留会转刑事拘留;如果没有构成刑事犯罪,则不会转刑事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如下: 1、适用情况不同,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违法行为人实施的法律制裁,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对某些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依法决定采用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2、法律性质不同,行政拘留只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而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 3、处罚对象不同,行政拘留的对象为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相关规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 4、适用的目的不同,行政拘留是为了惩罚和教育违法者,防止违法行为的再犯,刑事拘留则是防止或制止现行犯、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活动; 5、适用的机关不同,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适用,而刑事拘留的决定权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6、羁押的期限不同,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刑事拘留最长则是三十七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