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在我国行政拘留有案底吗?
释义
    一、行政拘留怎么执行
    (一)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二)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
    (三)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并提出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处罚暂缓执行。
    (四)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依据;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二、在我国行政拘留有案底吗?
    行政处罚并不进入档案,只有刑事处罚才进入档案。
    当然,这种情况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处罚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生活中非常常见,比如:开套牌车被罚款、无照驾照机动车拘留15日等,公安机关不可能进行联网,仅仅在当事机关(本案中进行拘留、罚款的公安机关)有存档,但是,该存档并没有强制保留时间,理论上公安机关在当事人丧失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诉讼的请求权之后,这些档案都可以不必保留。
    法律依据
    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政拘留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治安管理处罚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
    《治安管理处罚法》直接关于行政拘留制度的规定就是上述几个条文,其他都是针对某种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能否适用行政拘留的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23: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