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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涉外合同中的通知方式是否可以通过短信方式实现?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可以采用其他形式的通知,例如短信方式,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通知。但是,如果涉及到重大事项,建议当事人还是采用书面形式进行通知,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以及违约金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书面形式是指书面文件或者其他可以有形地载明其内容的信息载体。”
    2.《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协定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当事人可以约定通知方式。如果没有约定通知方式,通知应当采用通常的方式进行。”
    4.《电子合同法》第八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数据电文方式订立合同。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方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符合国家关于电子合同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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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4:5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