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署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或5年 |
释义 | 劳动合同期限应为3年,既符合企业和员工的利益。长期合同可能导致解雇赔偿增加,而短期合同无法评估员工能力。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单位信息、员工身份、合同期限、工作内容、薪酬、社会保险等。合法维护权益需了解相关法律。 法律分析 3年。 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3年时间是合适的,首次签劳动合同3年,无论对企业还是员工,都是最合适的。并且,签1年、20年都不好。 签3年对双方有利。一个员工,3年时间就可以看出是不是有能力,是不是在努力为企业创造价值,是否需要继续留用。而员工一方,用3年时间,也可以看清所在的企业,到底是否适合自己,有没有发展前途。 有的企业主,打算和员工签个5年、10年的固定期限合同,并且在合同即将到期前的一两个月将其解聘了,这样做,很可能会得不偿失! 这种解雇是无法规避每年3个月的赔偿的,而且这个员工在企业干了这么多年,积累的经验为企业带来的财富是难以估计的,新招聘员工未必能为企业带来这么大的价值。 就算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员工也不是铁饭碗,依旧可以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将其解雇,不过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必须合理,不合理的规章,制定再多也没有意义。有的企业,打算马上把“三天旷工即解聘”写入规章,这和国家关于15天旷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矛盾的,也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具体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以上就是律师为您解答的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律师提醒您,合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您了解了吗? 结语 三年的劳动合同期限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是最合适的选择。这段时间足够评估员工的能力、价值和对企业的贡献,同时也给员工机会了解企业是否适合自己的发展。与此相比,签订过短或过长的合同都存在风险和不便。企业主应避免在合同即将到期前解雇员工,因为这可能导致赔偿和失去员工积累的经验带来的价值。合同期限固定并不意味着员工拥有铁饭碗,但企业的劳动规章制度必须合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用人单位信息、劳动者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律师提醒您,合理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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