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母亲去世了,房子是我父母的名字,如果房子想改成我的名字,还需要我母亲的姐妹来公证吗? |
释义 | 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在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后才能更改。死亡的子女有权继承祖父母的遗产,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死者子女先于死者死亡时,死者子女的直系血亲继承死者遗产的法定继承制度,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死者子女先于死者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一般来说,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我母亲去世了,房子是我父母的名字,如果房子想改成我的名字,还需要我母亲的姐妹来公证吗 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在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后才能更改。死亡的子女有权继承祖父母的遗产,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死者子女先于死者死亡时,死者子女的直系血亲继承死者遗产的法定继承制度,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死者子女先于死者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一般来说,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母离婚,房子名字如何改为母亲名字 离婚后,孩子父母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对孩子的名字进行更改:1、与另一方协商孩子改姓的事项,询问对方的意见;2、对方同意改姓的,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3、户口登记机关在户口本上对孩子的姓名进行变更。如果对方不同意变更,则不得擅自变更。《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我母亲去年去世了。现在我家有两处房地产。一张房地产证上的名字是我父亲,另一张是我母亲的名字。我该怎么办才能把这两所房子的产权变成我的 房产证上两个人的名字,一人去世后,需要对房产证进行产权人变更。最终的结果就是拿到新的房产证,房产证的产权人必须要明确、同时明确各自在房子中所占的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我父亲去世了,房产证要改成我母亲的名字,去法院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父亲去世,房产证上名字改成母亲名字的,由于死者的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还有继承权,还涉及到处母亲以外其他继承人的权益,因此在实践操作中,需要其他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以后,再由全部继承人持公证证书、身份证件、死亡证明等证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 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回迁房是母亲名字母亲去世了现在想办理房证儿子名字需要哪些手续 房产证上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子女继承需到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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