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能。 所谓进了看守所,就是 犯罪嫌疑人 被 刑事拘留 可被 逮捕 的情况,应该说被刑事拘留或被逮捕的人不等于就是已经犯了罪,犯罪是要被人民法院判处 刑罚 的人才说得上是犯罪,因此现在进了看守所并不等于案件是100%的事实清楚, 证据 确实充分。 因此进了看守所 无罪释放 的情况会从理论上讲是有的,司法实践中也是存在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